壹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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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必快來』,這是主再三的警告,叫我們重看在祂回來時的賞罰。
二 當主回來,信徒被提之後,各人都要在基督審判臺前接受賞罰。
三 啓示錄二十二章十二節的『賞罰』,原文意,『工價』。
四 當主再來得着國度的時候,祂要賞賜或責罰一切屬祂的人。
五 永遠的救恩與我們的行爲無關,但國度的賞賜,卻完全是照我們得救以後憑主生命而有的行爲。
六 每一個得救的人,都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出來,好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應得的報應;行善的要得賞賜,作惡的要受責罰。
七 我們都要站在審判臺前,把我們過去的生活、行事、爲人,統統向主交賬;正是爲這緣故,卽使是使徒保羅都說,他不敢察驗自己,但察驗他的乃是主。
八 我們得救之後怎樣事奉主,怎樣爲主作工,乃是個大的問題。
九 保羅說,『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十 主冋來時,會有一個審判;在那個審判裏,祂要決定我們得賞賜或受懲罰。
十一 這個賞罰要決定於基督的審判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出來,
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到應得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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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我們...有申言者更確定的話,你們留意這話,如同留意照在暗處的燈,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出現,你們就作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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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彼得把經上豫言的話比作照在暗處的燈。
二 『天發亮』是隱喻,說明滿了亮光的時候卽將來到,如同晴天破曉,有晨星於黎明前在那些蒙光照的信徒心裏出現,這些信徒藉着留意經上照亮人的豫言之話,得了光照而被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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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我是大衞的根,又是他的後裔,我是明亮的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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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由天上光體所象徵的基督,乃是明亮的晨星。
二 基督再來時,對祂的百姓,是升起的日頭,這是一般的;但對儆醒愛祂的人,乃是晨星,這是特別的。
三
晨星將是得勝者的賞賜:『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
四 基督是大衞的根,也是大衞的後裔,與以色列人和國度有關;祂是明亮的晨星,與召會和被提有關。
五 晨星是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時刻前出現。
六 大災難就是這最黑暗的時候,隨後,國度的白晝就要破曉;這指明基督要在這世代臨近結束前,在最黑暗的時候,出現如明亮的晨星。
七 在國度裏,主要像日頭,公開向祂的百姓顯現;但在大災難之前,祂要像晨星,暗中向祂的得勝者顯現,將他們提走。
八 明亮的晨星,只向儆醒的人顯現。
九
鬆懶的信徒將看不見晨星;他們只能看見在普通一面作日頭的基督。
十
儆醒的人將優先嘗到祂久離再臨之同在的新鮮。
十一 整本聖經結束於我們對主再來的渴望發表成爲禱告。
十二 使徒約翰在啓示錄二十二章二十節的禱告,乃是聖經中最後的禱告。
十三 『見證這些事的說,是的,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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