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國殤節特會

第四篇 以神為我們的信心而恆切禱告

禱讀經文:路十八1~3、7(週三)、路十八8(週六)。

綱目分析

大綱

中小綱思路

壹 在馬可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四節,主耶穌教導祂的門徒,要按着神的經綸,憑信爲着執行神的旨意而禱告。

一    當禱告的人與神調和,並與神成爲一時,神就成爲他的信;這就是信神的意思—22節。

二    只有出於信心的禱告,纔能摸着神;信一少,禱告就沒有用—23節。

三    信就是信我們已經得着所求的—24節:

1 按照主的話,我們該相信我們已經得着了,不是我們將要得着。

2 盼望是期待將來的事,相信乃是看事情已經作成。

3 信心不但相信神能、神肯,並且相信神已經作了。

四    馬可十一章二十至二十四節的禱告是權柄的禱告;這種禱告不是對神說,乃是對『這座山』說。

貳 在路加十八章一至八節主耶穌對門徒講了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1節。

一    這比喻的意義很深奧,我們需要認識這�堜�啓示的神—7∼8節。

二    三節的『寡婦』表徵信徒;就某種意義說,在基督�堛澈H徒在今世是寡婦,因他們的丈夫基督表面上不在他們這�堣F—林後十一2。

三    就如這比喻�堛犒靚�(路十八3),我們在基督�堛澈H徒有一個對頭,就是魔鬼撒但,對這對頭我們需要神的伸冤:

1 這比喻指明主表面上不在的期間,我們因對頭所受的苦。

2 祂表面上不在的期間,我們是寡婦,我們的反對者一直攪擾我們。

四    我們的反對者逼迫我們的時候,似乎我們的神不是公義的審判官,因祂允許祂的兒女受不義的逼迫。

1 歷世紀以來,千千萬萬主耶穌誠實忠信的跟從者受了不義的逼迫;甚至今天許多仍在受不義的對待—啓二8∼10。

2 我們的神似乎是不義的,因祂沒有進來審判並表白;因着這種光景,主耶穌用一個不義的審判官表徵似乎沒有爲祂受逼迫的子民作甚麼事的神:

a   如以斯帖記所指明,我們的神乃是自隱的神—賽四五15。

b   我們需要領悟,我們所事奉那無所不能且無所不在的神,仍在隱藏自己,尤其是在祂幫助我們的時候。

c   我們看不見祂,表面看來,祂沒有作甚麼;事實上,祂隱藏的在爲我們作許多。

五    這比喻�堛犒靚�,常到不義的審判官那�堙A因她的對頭,求審判官給她伸冤;我們應當爲這伸冤恆切禱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3:

六    啓示錄八章五節含示對六章九至十一節以及路加十八章七至八節的答應:

七    『人子來的時候,在地上找得到信心麼?』—路十八8下: